《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有望年底出台实施

27.02.2018  23:33

  今天,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主要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其中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306人,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326人。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共有196人,已全部纳入城市低保。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834户5899人。其中集中供养1179人,分散供养4720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1171人。

  为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建设,我市已完成了《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对象范围、办理程序、救助供养内容、救助供养标准、救助供养形式、供养机构建设与管理、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制度安排,有望今年正式出台实施。我市还将参照副省级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新标准,适时提高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时积极争取省上支持,将特困人员取暖费由每人每个采暖期200元提高到500元,累计为5899人补发取暖费共294.95万元。

  2018年,我市将力争实现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供养服务机构创新机制、灵活经营。拓展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链条,有效提高集中供养人员的满意度。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