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环保局举办新修订《环评法》培训班

31.08.2016  13:10

  为迎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9月1日起实施,市环保局近期举办第三期科长讲业务培训班,邀请环评科季菁科长对新旧《环评法》进行重点解读,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及科室工作人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约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季菁科长介绍了《环评法》的修改背景,剖析了《环评法》的修改原因和修订后《环评法》所呈现的亮点,并从新旧《环评法》的对比做了重点解读,特别是环评审批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环评未批先建取消限期补办手续、未批先建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处罚、未批先建罚款与项目总投资额挂钩等新修订《环评法》对环评管理制度作出的重大改革。培训会最后,与会人员还就新《环评法》的实施建议作了交流研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