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环保局四条措施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

29.01.2015  15:32

      1月26日,商洛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全面传达了商洛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胡润泽书记、陈俊市长讲话精神,并结合安排部署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研究了具体贯彻意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是坚持“勤学习”。2015年,在全市环保系统深入开展“转作风、创亮点、上水平工作年”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系统精神文明行业创建“181”活动。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深刻领会中省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坚持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以机关科室、队站和支部为单位,原原本本学习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主要领导讲话,将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市安排部署上来,将行动统一到各项任务落实上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环保工作的动力,加快环保改革发展步伐。

      二是认真“尽职责”。切实履行新《环保法》赋予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紧贴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辐射安全管理,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加强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保、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工作。按照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将各项任务落实到科室到人头,认真履职尽责,大胆工作,敢于担当,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增强时间观念和任务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三是严格“守规矩”。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传谣,规范宣传,加强保密。规范工作程序,多请示勤沟通,严格工作纪律,认真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章按规办事。切实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全市环保系统“双十条”、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十二字要求、市县区环保局班子成员的十六字要求、市环保局直属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干部的八个带头要求以及市环保局党组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八个表率”要求。

      四是努力“有作为”。结合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施行新《环保法》为契机,强力推进环保重点工作,着力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力促“重点工作求实效,单项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创特色”,力争工作出成绩、出亮点、有位次。抓好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专项环保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全市环保工作会筹备等当前重点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努力实现环保工作高点起步,有为有位。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