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保局推进工矿企业绿化工作

16.07.2015  11:51

  近日,市环保局对推进工矿企业绿化工作作出安排,要求一年内国控和省控重点排污企业绿化达标,两年内市控重点排污企业、化工企业和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绿化达标,三年内所有工矿企业绿化达标。

  市环保局要求,所有工矿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绿化工作,环评文件中没有提及绿化指标的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有关规定落实绿化指标。一般工矿企业绿化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绿地率不低于30%,并在厂区边界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新建和扩建企业把绿化达标作为必要环保措施,环保部门将绿化指标列入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前提条件,绿化不达标的不能通过环保验收。

  市环保局要求,各工矿企业10月底前完成绿化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落实人员和资金,明确绿化工程进度;12月底前完成绿化前期准备工作;2016年3-4月完成绿化。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