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局长到市环境监理处调研指导环境执法工作

11.10.2018  15:33

10月9日9时,刘军局长来市监理处看望了汾渭平原大气督查综合协调组工作人员,检查了市环境监理处人员到岗在位情况和上班秩序,考察了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

郝志玲处长汇报了全市环境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前三季度,全市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3885.07万元,比去年全年增加了1018.08万元,增长率达35.5%。全市适用《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共52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92件,增长率为57.3%。2018年1至8月,我市适用配套办法五类案件总数位于全省第1名,位列全国地市级第4名,其中鄠邑区位于全国县(区)级第5名。

刘军局长对市环境监理处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上班秩序和单位整体建设比较满意,对全市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一是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要高度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良好氛围,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二是探索环境执法新模式。总结过去秋冬季交叉督查、夏季强化督查的先进经验,结合汾渭平原大气督查工作,在执法方式上有所创新,确保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三是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要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强化环境监察岗位培训,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环境监察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