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31.01.2016  21:15
 

      近日,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来喜报,宝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五年终得正果,包括宝鸡在内的7个城市被首批命名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宝鸡市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城市。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被称为城市建设中最高级别的“绿色勋章”,对申报城市的条件要求非常苛刻,必须同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3年以上的城市才可以申报。它体现着一个城市在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整体水平,是国家职能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着力改善民生,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环境质量而对一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能力以及城市管理能力的综合考量。

  宝鸡市于2011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五年来,该市立足生态环境的“民生本质”,坚持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带动城市绿化发展,突出精品园林、民生园林建设,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管模式正逐步由单一、粗放,向多元、精细、品质发展新层次转变,老城区绿化格局不断完善,新城区绿化框架持续扩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4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3281.3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分别达到37.62%、40.34%和12.27平方米,均超过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标准。“两条林带、一片水面、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依山傍水”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大城市基本形成。

  在全力推进市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同时,宝鸡市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将创建工作向下延伸,开展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三级联创”活动,把城市生态建设的经验向县域和农村推广,2011年在全省第一家实现了省级园林县城全覆盖。

  此次,宝鸡市眉县、陈仓区周原镇还分别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至此,该市9个县中已有8个是国家园林县城,建成陕西省第一个国家园林镇,省级园林城镇5个,形成了西北地区少有的“园林城镇群”。

 

编辑:婉儿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