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调整就业政策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24.03.2015  08:43
 

  为深入推进就业工作职能转变,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百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铜川市就业工作实际,自2015年4月1日起,铜川市决定调整企业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小额担保贷款等两类政策;下放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等3类工作管理权限;简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受理等4类工作申报资料,资料由原来的35项减少到20项。

  这次调整企业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有关政策共两类:1、鼓励企业吸纳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毕业1年内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给予社保补贴外,再给予为期6个月的托底安置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2、小额担保贷款:现对近3年毕业的大学生实行信用担保形式,由全市各级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经办银行、创业大学生三方签定《大学生创业贷款信用担保协议》,从而更好地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

  下放培训、鉴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管理权限主要为:1、就业培训:除市就业管理局负责对市级培训定点机构和汽车驾驶培训机构开展的日常培训进行监督管理外,其余培训定点机构一律下放各区县就业管理局管理。全市各培训定点机构统一通过“铜川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培训开班、考勤、补贴申请等工作。市就业管理局通过就业信息系统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2、职业技能鉴定:除全市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市就业训练中心技能鉴定站进行鉴定外(市技校驾校申报的日常鉴定工种由市技校鉴定站承担),其他培训定点机构日常鉴定按照隶属关系在同级鉴定站进行鉴定,各类企业日常鉴定按照隶属关系在同级鉴定站进行鉴定。中省驻铜单位除参加行业工种鉴定外,其他工种在市就业训练中心技能鉴定站进行鉴定。个体劳动者的初级、中级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的考核鉴定工作在各区县鉴定站进行。市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对各区县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由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分级负责按月发放,同时给见习毕业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简化有关工作申报资料主要为: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报资料为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等5项资料;二次申报资料为身份证、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等2项资料。取消社区灵活就业证明,个人申请,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等3项资料。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资料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4项资料。取消就业困难证明1项资料。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料为申请报告、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原单位存档)、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等6项资料。取消申请单位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明细单、享受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花名册经办机构盖章等10项资料。4、公益性岗位受理:初次申请公益性岗位资料为:《申请报告》、公益性岗位花名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审核后单位留存)、《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审核后单位留存)等5项资料;续签公益性岗位通过系统申报办理,考勤由各用人单位通过系统报送。取消每月报送纸质考勤1项资料。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