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多措施保经济稳定发展

11.07.2016  21:45

上半年,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中省市支持经济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和工业稳增长“铜十二条”措施, 有效保障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4个行业,为企业减负。二是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拨付2015年规上企业、工矿企业扩大生产销售和财政奖补奖励资金1633.9万元,拨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类资金467.6万元,为符合政策企业兑现退税3000万元。三是开展降成本专项工作。对规上企业当年取得2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结合税收缴纳情况,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安排园区、景区、黄堡重点镇建设资金和新区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目前,已拨付7850万元。五是加大资金和项目争取力度。争取落实各类专项资金2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积极申报2016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试点项目、煤层气补助和山水林田湖等各类项目,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我市已成功入选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目前,省政府首批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已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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