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16.10.2015  09:34
 

  近期,铜川市出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每年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免费政策,逐年提高农民工职业资格持证率。
  二是扎实推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将就业困难农民工纳入企业社保补贴范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工家庭,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是全力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改进创业贷款反担保方式,开展信用乡村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免除反担保。可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方式申办创业担保贷款。大力推广“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创业,对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且从事电商经营的创业农民工,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四是加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常住人口全覆盖,逐步使外来农民工与本地户籍农民工享有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异地稳定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公共服务和优惠扶持政策。
  五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全面推行“一书一表”劳务管理制度,对企业使用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和动态管理服务。
  六是着力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完善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凡政府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追究项目法人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积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代分包企业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实行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完善工资拖欠预警和前置介入机制,全面实施案件跟踪责办制度。   
  七是加强农民工依法维权体系建设。强化“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咨询服务,拓展“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平台和工会“12351”职工维权服务专线电话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级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开设农民工劳动仲裁绿色通道。  
  八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机制。推行农民工依法依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城镇职工同比例缴费并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灵活就业的农村居民按规定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九是引导农民工有序在城镇落户。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和条件,在建制镇和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十是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坚持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做到就近入学。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
  十一是优化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平等享受预防接种服务,为农民工0—6岁子女免费接种一类疫苗,将三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按常住儿童管理并建立档案。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行政区划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十二是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农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的,按规定落实契税、印花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