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28.09.2014  19:45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咸阳消防支队牢牢把握“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坚持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和发动社会力量,部门联动,多警联勤,群众参与,排查不减干劲,整治毫不手软,曝光不讲情面,实现排查整治的全覆盖和零容忍,有力消除了一批严重影响和危害社会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各类不安全因素。

  一是坚持高站位部署安排,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夯实责任抓整治。提请市政府召开部署动员会和推进会,明确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市委书记姜锋,市长卫华,常务副市长惠进才、陈俊锋先后6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市县两级80多名党政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工商、安监、住建等部门现场办公,研究落实重大隐患。市委宣传部建立重大火灾隐患舆情通报机制,编发在全省第一、二批集中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舆情通报2期;市政府督察室先后发出6份督察通知书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市综治办成立6个督察组对全市进行专项督察,通报整改情况,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联动联勤聚力,严厉整治火灾隐患。及时分析研判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形势任务,研究制定《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考评细则》、《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奖惩规定》,落实了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党委成员包抓、集体会诊约谈、警力下沉蹲点帮扶、激励竞争和责任奖惩等一系列措施,为强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坚持“隐患不除,责任不卸,绝不收兵”,积极联合住建、治安、安监、工商、文化和城管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与频次,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组成联合检查组120个,检查单位600多家,发现火灾隐患1135处;全市消防部门投入警力4178人次,排查单位1173个,发现一般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2247处,并督促整改2105处,临时查封13家、责令“三停”27家,处罚单位94家、处罚款1208000元;排查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0家,推动落实整改10家。同时,督促并协调拆迁消除了秦都区吴家堡村和高新区两寺渡村两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彻底解决了城中村常年私搭乱建、村民自建房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突出的问题。

  三是坚持高频次密集曝光,不断强化舆论监督,不断加快推进整改进程。以隐患曝光为突破口,高频次制作播发曝光专题,在媒体进行密集式曝光,让隐患单位“上荧屏、上头条、上首页”,先后在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陕西广播电视台播发9次曝光专题;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增设曝光台,每天曝光一批隐患单位,向市民提示隐患单位火灾风险;在市广播电台开设《声动119》专栏,每天播发1期曝光专题,并在早、晚两个高峰时段滚动播出;在咸阳日报开设宣传专版,一次性曝光全市5县区的7家重大隐患单位,详细披露了具体隐患和单位信息;同时利用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政府门户网站对35家重大隐患单位进行公布,通过营造强大社会舆论攻势,加快推进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