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顺利完成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24.12.2014  13:02

根据省办文件要求和省办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我市从2013年起开展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截止目前,市级部门单位共计参加培训考试2677人,发放执法证2534个,各县区共计参加培训考试14874人,发放执法证11944个,米脂、佳县、清涧、子洲四县执法证即将下发。我市从四个方面严格开展换证工作。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是《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中,符合第七条所列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我市建立了政府法制办、编办、人社局三方会审机制,法制办负责申领单位和人员的资格初审,编办负责申领单位实有在编人员情况审查,人社局负责申领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情况审查。凡符合领证条件执法人员信息材料上传到“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通过网络逐级审核,直至省办。

二是认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市法制办去年9月底组织市直部门全体执法人员分六期进行了法律培训,10月20日,组织市级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县区的培训和考试工作也陆续开展,目前12个县区已全部完成了培训、考试工作。

三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工作。发证过程中,严格落实旧版行政执法证收回情况,要求领证单位收齐交回全部旧版行政执法证,不能收齐的,必须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认真核实新版行政执法证发放情况,对所有新版行政执法证登记造册,比照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将已经发出的行政执法证落实到个人,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错发。

四是建立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机制。调换单位和岗位的执法人员随时报送审查,定期开展培训,办理新证,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渠道畅通。加强证件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增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