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两年帮教26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7.03.2015  15:00

近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工作,以“四个结合”助力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其顺利走向社会,有效地预防再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训诫教育和观护帮教相结合。开展针对性的训诫教育,增强观护对象对法律的敬畏感。根据心理测试、社会调查结果和观护对象特点,量身打造涵盖思想教育、劳动学习和技能培训的帮教计划。

行为矫正和劳动技能培训相结合。安排参与公益劳动,积极开展心理矫正、行为矫正、文化知识学习和劳动技能等培训,促使观护对象认同社会主流价值,为其适应社会、劳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亲情关爱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每逢节假日,由未检干警、帮教社工等在派驻检察室开展法制讲座等活动,使观护对象感受社会、家庭温暖。

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在开展文化教育及培训的同时,组织学习传统文化作品,引导观护对象迷途知返、弃恶扬善。

据悉,自2013年以来,该院未检工作组累计对2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不捕不诉、取保候审帮教及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经跟踪回访,均无重新犯罪。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董辉  编辑:祝长英)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