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新规 干部违纪记满12分要“下课”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这下可得小心啦,近日, 陕西 咸阳长武县出台《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就像一份“廉政交通规则”,对干部顶风违纪 压纪律“黄线”、闯作风“红灯”、乱规矩“占道”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对记分触及红线者进行组织处理,让处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按照 该《办法》,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通报批评或约谈一次,记1分;责令书面检查一次,记1.5分;警示提醒一次,记2分;诫勉督导一次,记2.5分;责令纠错一次,记3分;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记6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处分的,记10分;受到撤销党 内职务(留党察看一年、留党查看两年、开除党籍)或行政撤职处分的,将被一次记满12分。
长武县干部李某上班期间因私外出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其“廉政驾照”被记了1分。“以前总觉得自己是个小人物,偶尔被通报批评对自己没有大的实质性影响。”李某说,自从被扣分后,他对工作纪律格外重视,就怕再被扣分触及“下课”红线。
“驾照记满12分就要吊销,干部违规违纪记满12分就要对其进行组织处理。”长武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魏宏文介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6分以上(含6分)的,组织将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年内不得推荐提拔任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年内职称评定资格;达到12分的,科级干部实行“下 课”问责。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而通报批评、约谈、书面检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等情形并不属于党纪处分,而是对干部的提醒。长武将这些情形纳入对干部考核的范畴,值得关注。
华商记者 陈琳 通讯员 李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