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程紫平副检察长赴大荔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19.10.2017  11:04

10月17日下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省检察院驻大荔县扶贫团团长程紫平一行深入大荔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在大荔县召开了扶贫团联席会议。

会议以“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整改推进视频会议精神,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各参扶团成员单位回顾总结了一年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精准脱贫计划,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扶贫团团长程紫平同志围绕驻村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做了重要讲话。

程紫平同志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胜信心。扶贫团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部署上来。

程紫平同志指出,要聚焦任务,充分发挥精准脱贫中的自身优势。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调整扶贫思路,选好目标,找准路子,真正扶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依托产业优势,推动贫困户特色产业发展。要充分利用扶贫团成员单位中金融、院校和机关的自身行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把“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引入扶贫开发,注重创新思路和办法,扎实指导和帮助贫困户迅速脱贫。

程紫平同志指出,要明确脱贫任务,切实提升脱贫攻坚的帮扶能力。一是要善于学习宣传政策。彻底改变贫困群众的发展思路和致富理念,真正提高群众的“我要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要善于做群众工作。驻村干部要摆正位置,融入贫困群众中去,多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定目标、做决策,切实把好的想法和思路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只要有利于群众脱贫致富的方法、途径要大胆创新、积极尝试。三是要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驻村“第一书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既谋划长远又着眼眼前,围绕脱贫攻坚中心任务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把村两委和当地干部群众积极性调动起来。

程紫平同志要求,要珍惜扶贫资金,努力提高有效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群众“救命钱”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项目上,发挥其牵引和拉动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程紫平同志强调,要认真落实包户扶贫工作,确保其脱贫致富。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善做善成,久久为功,确保贫困户不脱贫责任不松懈,工作不掉队。要广泛动员本单位党员干部采取结对包扶的方式,努力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和责任制,坚持记好扶贫日记,做到情况有记录,平时有联系,最终向大荔县贫困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由省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郑琪同志主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同志,大荔县委副书记张银仓、副县长张红林同志,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同志及省检察院、省委政研室、人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渭南师范学院、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等单位派驻大荔县各乡镇第一书记,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了会议。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