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2013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节水器具项目通过咸阳市级验收

14.10.2015  09:52
          10月13日,兴平市2013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节水器具项目顺利通过咸阳市级检查验收。

          2014年以来,兴平市利用咸阳市2013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节水器具推广项目中安排的20万元,用于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在全市完成推广更换节水水龙头4500个,节水马桶60个,惠及全市42个节水型建设成员单位,54户用水企业及700户居民。

          近年来,兴平市大力推进农业节水项目建设,建设节水型企业和单位,出台《兴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4项,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整治非法井35眼,查处水污染案件15起,有效规范取水行为。组织专家编制了《兴平市水资源评价及配置规划》,为兴平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市2015年前三季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08亿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67%,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9,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