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做好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所有县(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95%以上的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一)科学合理划分学区。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新生入学条件,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依据相关手续按划片范围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二)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要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要积极探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三)重视特殊群体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四)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安排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由县(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市(区)要采取措施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不断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切实通过探索集团化办学、组建学校联合体、优质校办分校或委托管理等多种途径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
( 二)加大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 继续推进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建设,努力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实施好“全面改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市学校入学压力。
(三)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各市县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政策,落实规定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时间、比例和层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提供交通、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
三、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认真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真正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二)做好信息公开,坚持阳光招生。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生工作政策、学区划分、入学程序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要进一步严格学籍管理,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年龄等,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各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原则上在9月份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答疑解惑引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请各市(区)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新生计划数、实际招录数、随迁子女入学人数以及民办学校招生等基本情况和免试就近入学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联系人:任正旺
电 话:029—88668895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
西安18:29 23.05.2016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