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03.03.2016  11:57

2015年,西安市将政府法制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做谋划、抓落实,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推进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总基调,与改革、发展并驾齐驱。

顶层谋划、精心组织, 法治政府建设 稳步推进

——推进“三位一体”依法行政工作新模式。 以《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6)》为主线,制定《西安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分解要点,下发一至四季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单位。形成运用五年规划先行、年度要点分解、季度计划跟进的“三位一体”依法行政推进模式,创新建设法治政府新路径。

——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认真组织实施《西安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76家被考核单位实施台账管理,年终对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纳入市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

——召开依法行政会议。 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部署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组织指导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灞桥区召开依法行政示范区授牌表彰大会,新城区和灞桥区分别受到省政府和市政府通报表彰。指导户县庞光镇、高陵区耿镇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工作,为全市积累经验、树立示范。

——加强法制学习与培训。 全年组织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法制学习,市政府领导带头学法成为我市法制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开拓思路、大胆创新,分别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西安文理学院联合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区县政府、市级部门法制业务骨干238人,引起全省法制系统的关注。

——发挥法律智囊作用。 制定《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备案登记,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共聘请法律顾问637人。全年办理法律事务共计155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

深化建章立制,立法重点突出质量提高

——圆满完成立法任务。 编制2015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和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作为立法重点,着力用制度引领、规范、落实中心工作。2015年审改《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4件,审改《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草案)》等政府规章6件,起草《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政府立法任务。

——确保公众参与行政立法。 立法计划、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和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首次召开党外人士民主协商会,就《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协商,听取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和建议,做到政府立法科学化、程序化,群众参与规范化、广泛化。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草案)》等33件国家和省政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

——做好规章备案工作。 向国务院报送《2014年度制定的法规规章目录》,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政府规章4件,受到国务院法制办表扬。

——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 全年办理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意见5件,市政协提案11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实行“三统一”,实现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率先实行“三统一”制度。 我市在全省率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市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标志着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多措并举推进“三统一”。 编印《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手册》300余册,免费发放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通过五项措施给规范性文件立规矩、设禁区,让“三统一”工作有样板、有抓手。建立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展“三统一”宣传培训教育,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 2015年审查市政府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审查市政府及市级部门涉权涉法文件70件,同意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编号11件。收到区县及市级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39件,同意备案14件。向省政府及西安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

建立权责清单,改革惠泽民生

——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对市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委托的15家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开展行政执法委托证件年审工作,对13个区县行政执法委托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同时对195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及时整改。起草《西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对市文物局、物价局等9个市级部门2015年度101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向其发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函,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报。

——组织行 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 强化资格审查、培训、考试、换证规范化流程,注重培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意识,2015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060人,核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1444个。

——启动权责清单编制。 组织专业骨干积极参与全市市级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

畅通维权渠道,定分止争促社会和谐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 201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0件,同比增长一倍,结案355件。其中:不予受理34件,受理321件,撤销16件,终止29件,驳回22件,维持79件,确认违法6件,告知143件,责令11件,转送1件,其他处理14件,综合纠错率为34.8%,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代理市政府应诉。 2015年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50件,同比增长两倍,结案120件,胜诉115件,胜诉率为95.8%;代理市政府复议案件8件,结案5件,维持5件,维持率100%。

——着力理顺复议工作体制。 方光华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有关事项。我办在市政府常务会做《关于我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董军市长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理顺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作出重要指示。

—— 妥善解决信访案件。 积极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为党委、政府提出处置法律意见,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突破重点,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制定《关于在全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组织处级干部学习班和专题教育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分别赴延安、马栏等革命圣地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个专题”学习研讨,进行5次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明确干事创业准则,划定为官律己红线,为加强修养、改进作风、健康成长指明方向。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紧密结合职能,完成社会民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导小组征求意见18份。大力配合市编办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动态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

——推进政务公开。 2015年在西安市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5条,办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3条。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出台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都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积极邀请群众参与,接受监督。

——开通“西安政府法制”微信平台,讲好“西安法制故事”。 2015年,在国法办、省法制办及办网站共发布宣传信息230余条。编辑《西安政府法制》4期。率先在全省法制机构中开设微信平台,关注用户达4018人,全年上传图文信息803条,接受用户咨询、留言累计近200条。在华商报、西安广播电台、西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载我市政府法制新闻60余条。11月25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头版头条分别对《西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报道宣传,备受市民关注,与此同时,市政府门户网站对《规定》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受到网民点赞。12月,接受人民日报社政治文化部记者就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工作,收到理论研究文章35篇,其中24篇刊登在《西安政府法制》上。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树立了法治政府形象,彰显了西安市作为中心城市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西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