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全面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

18.12.2014  21:51

导读: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在实现住有所居的道路上,西安正以坚定的步伐、必胜的决心稳步前行。

2011-2013年,西安已累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43.95万套,总量占全省四分之一还要多,建设量在全国15个省会城市名列前茅,有效地解决了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西安市也因此连续三年位列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第一名。

年终岁尾,再看2014,又是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西安市保障房建设再次递交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又有一大批保障房拔地而起,又有许多住房困难家庭喜迁新居,也距离“十二五”期间建设56.12万套保障房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这一年,西安超额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共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03239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3.2%;基本建成124580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20.9%;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189亿元。

建设

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有所居

窗外,正值寒冬,但每天和一缕暖阳同时升起的还有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它让人暖意融融,不再寒冷。

2014年12月3日,对于租住在西郊蔺家村的胡女士一家来说,是幸福的一天,那天她有幸成为住户代表,参与见证了我市1470套廉租房的摇号分配过程,不久她和家人就将搬进北郊渭水欣居的廉租房。随着各类保障房建设进度的加快,许多与胡女士一样住房困难家庭都将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我们一方面按照计划抓紧建设保障房,一方面把已经建成交工的保障房抓紧进行分配,就是要让更多的群众早日改善住房条件,早日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郭斌奇副处长介绍说,今年我市不断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其中新开工廉租房8208套、公租房11097 套、经适房3174套、限价房18023套、城市棚户区62714套、林业棚户区23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3.2%;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3121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04%。全年共向社会提供房源41254套,完成全年任务102%,受益人群在不断扩大。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今年8月,我市再次调整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11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1210元,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1320元。同时为提高保障房资格审核效率,从8月1日起,将新受理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时限从7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

分配

严格准入要把保障房分给最需要的家庭

“保障房建设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如何让住房保障资源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严格准入的前提下,要创建公平分配的防控体系,真正把保障房分配给那些最需要的家庭。”谈及保障房的分配,市房管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一定要保证程序公正、过程透明、监督有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

为把好准入关,西安采取了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六部门联审的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才能进入分配环节。为优化保障房准入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理,今年,市房管局将审批时限由70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在所有保障房分配的过程中,都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做到阳光操作,从申请到分配入住,要先后公示6次,经过11次审核,让造假空间无处存在。

同时,我市还构建了覆盖市、区(县)、街道办三级管理网络平台,对保障房计划、项目、进度跟踪管理,实现了保障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等业务流程标准化管理。市纠风办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等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参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分配,严肃处理骗购、骗租、违规操作等行为,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监管

建立阶梯柔性的人性化退出机制

为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精细化管理,建立科学、规范、人性化的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管理机制,通过群众举报、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理力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阶梯柔性的人性化退出机制。

据郭斌奇介绍,考虑到廉租房、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和运行机制类似之处颇多,且并轨后通过统筹房源、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等措施,可简化租赁途径,解决配租中户型、面积等不匹配问题,提高配租效率,减少轮候家庭数量,更及时地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通过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实行差别化租金和阶梯退出。

根据住房困难程度给予发放租金补贴,定期审核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不满足租赁协议廉租房租住资格的家庭,停发补贴、提高租金标准转为公租房;不满足公租房租赁资格的家庭,收取市场租金,并限期退出;拒不退出的,按租赁协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创新

打造保障性住房的幸福家园

“廉租房小区内的住户虽然多数为低保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失业、下岗、无业以及残障人员较多,还有部分失能、空巢、三无老人。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后,还要让他们住得好,住得舒心。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郭斌奇表示,目前我市已全面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今年首先在米家崖廉租住房小区和蓝博公寓公租房小区进行试点,创建省级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目前在政府、社会、居民的多方合力下,试点小区正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2015年,各区(县)、开发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全部要创建区(县)级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其中,50%以上的小区要创建市级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30%以上的小区要创建省级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市级保障房小区全部要创建市级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其中,50%以上的小区要创建省级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2016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小区要全面实现创建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目标。即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目标

在建保障房到2017年将全部竣工分配

2011年,我市开展了中低收入住房调查,按照2011年保障标准,结合省委、省政府23%保障覆盖率和我市69%的城镇化率指标,确定了全市“十二五”期间56.12万户住房保障轮候计划。

目前我市保障房建设轮候计划执行进展顺利,“十二五”前四年,已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4.7万套(含城棚改17.1万套),占轮候计划的97.4%,其中,“十一五”期间开工的在建项目11万套,2011年新开工13.9万套(含城棚改3.8万套),2012年新开工10.7万套(含城棚改3.4万套),2013年新开工8.8万套(含城棚改4.4万套),2014年新开工10.2万套(含城棚改5.5万套)。

预计到2015年底,仅“十二五”期间建设和分配的保障房形成的保障能力将超过56.12万户,保障覆盖率将达到23.1%。到2017年,“十二五”期间建设的保障房将全部竣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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