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召开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 市场价格监管及反垄断执法工作视频会议

29.12.2015  06:53
 

  12月28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办公室和反价格垄断分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安排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及反垄断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安排好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落实好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制度,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工作。一是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制定详实有效的监管工作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和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工作。二是加强交通旅游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旅游行业违规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随意设置园中园、不执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以及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政策。三是加强商业零售价格监管,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382号)精神,严肃查处商贸零售领域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先提价格再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串通涨价及价格欺诈等行为。四是加强服务业和新放开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家政、洗车、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的价格波动,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坚持放管结合,密切关注药品、物业管理、停车场等价改领域市场动态,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节日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保障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加强值守工作,值守人员要耐心接听举报电话,依法规范处理价格举报。各地要建立价格举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尽快与所在地景区(景点)、大型购物中心或商场、机场车站等重点单位建立应急联系人制度,一旦发生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价格纠纷。同时要求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汽车检测企业价格行为密切关注,对串通涨价、跟风涨价行为要严肃查处。

  各设区市物价检查所(局、分局)、杨凌示范区物价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价格举报负责人,韩城市物价检查所所长、价格举报中心主任,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办公室、反价格垄断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