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陕西部署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19.02.2016  18:17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陕西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2015年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研究确定今年创建工作重点。

会议强调,2016年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关键之年,各创建市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按照全国威海会议和成都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准,突出“四项创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力争整体工作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满意明显提升。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逐项对标抓工作 。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为基本内容,逐项对标落实,省上部署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都必须率先完成、高标准完成。要实行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创建市人均监管经费应当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健全网格化管理,落实县镇监管“两责”。夯实基层,全面推进示范区、示范基层所的创建。在食品安全高风险品种和领域推行食品责任保险。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宣传,重焦点、重互动、接地气,紧贴公众关注。

二要精准施策求突破。 各创建城市要聚集自身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创建亮点,做到创建成效最大化。完善信息监管平台,加强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严源头,食用农产品追溯全覆盖。健全农贸批发市场监管制度。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抓好城市“三小”治理,通过市场化手段,尝试小作坊园区化、小摊贩、小餐饮集中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实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治理。建立消费者产品查询信息平台,方便顾客了解商户的基本信息

三要党政同责强责任。 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和政府应至少半年听取一次创建工作专题汇报,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至少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各市要建立领导分片包抓或分部门包抓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夯实“四有”责任,确保基层有责、有人、有岗、有手段。同时强化创建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加强强调研督导,开展第三方评价,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据了解,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安城市创建现场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了我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测评体系、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验收细则等,成立“陕西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专家组”,通过明察暗访、模拟评估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各地进行督导,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三项创建”活动进展顺利。首批参加国家食安城市创建试点的4个城市成效明显。 商洛 市主动提出参加创建试点。全省已有56个县(区)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4个县被省政府命名表彰,去年又有12个县(区)通过了考核验收。按新标准对去年通过验收的327个基层所进行了“回头望”,2015年又有  268个所申请示范所验收。全省兑现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基层所“以奖代补”资金1.67亿元。(南楠   张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