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19.07.2017  23:31

  日前,省政府 办公厅 印发《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我省今年食品安全工作将重点围绕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环境治理等十二项内容进行。

  《工作安排》指出,我省将制定 陕西 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管理规范,修订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实施细则,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办法等。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我省将建立地方标准目录,同时执行蔬菜及特色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小品种畜禽水产品的 兽药 残留限量标准。组织实施进口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工作安排》明确高毒农药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生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创建一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批发市场和放心肉菜超市。

  对于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将追究到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此外,我省还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全年认证数量不少于350个,加快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