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招办发布《致2016年全省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05.06.2016  06:29
 

亲爱的各位高考考生:

  你们辛苦了!

  春去夏来,万物并秀。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全省近三十万历经十余年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将走进神圣的高考殿堂,迎接人生十分重要的一次检阅和考验。我们谨代表全省近四万名考务工作者,向你送上最真诚的祝福,祝愿你厚积薄发、梦想成真!同时,也向你送上几点温馨提醒,希望能对你平安顺利高考有所帮助。

  一、做好考前准备,有备无患。考前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及所在考场;考前一天,务必按要求到所在考点熟悉考场,熟悉考点位置及行程路线,避免路途拥堵;考试当天,出门前要检查是否带齐考试所需证件及考试用品,要特别注意外语科考试14:45后不得入场的规定,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出行时间。

  二、主动接受检查,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持证排队,接受身份查验和对随身物品的必要检查,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时应主动配合。严禁带入考场的物品有: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有封套的橡皮、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等。

  三、遵守《考生守则》,规范答题。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规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填涂与试卷对应的试卷类型信息点,并认真核对所贴条形码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答题时要注意不使用规定以外的笔,不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不超出规定的答题区域,不在答题卡上乱写乱画,保持答题卡纸面平整清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按时交卷,根据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退场。考试结束后按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离开考点学校,不要在考点学校内逗留。如遇偶发情况,无须惊慌,相信监考老师和考点工作人员会按相应预案及时处置。

  四、严守法纪,诚信高考。“诚信高考光荣,违规舞弊可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了对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教育法》,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高考作弊将受到法律惩处。高考期间,我省所有考场将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电子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辅助考场管理,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考安全。为了营造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全省教育、公安、保密、宣传、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电力、网信等省招委会各成员单位联防联控、周密部署、倾心倾力,从配置安装外语听力设备到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电力保障到交通疏导,从禁声禁噪到卫生治理,并组织开展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4个专项行动,努力为“平安高考”保驾护航。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让我们为每一位为追求人生梦想而不懈努力的高考考生加油点赞。
 
  最后,衷心祝愿全省考生高考顺利并取得理想成绩!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4日

 

      责任编辑:小米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