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全面启动2016年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工作

11.03.2016  13:17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加大种子监管力度,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及时安排部署,对全区的种子市场开展春季大检查,并依据新修订的相关条款内容,下发了《2016年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辖区内各种子经营企业(门店),必须严格遵守《种子法》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积极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履行备案登记审核手续。

1、种子经营户身份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立分支机构的种子企业或委托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品种审定公告》或《引种备案文件》复印件;

4、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5、调运种子的《植物检疫证》或《产地植物检疫证》复印件;

6、委托书或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复印件;

7、有新品种权保护的《植物新品种权证》复印件;

8、经营品种信息表;

当前已进入种子购销旺季,开展种子经营登记备案工作是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侵权生产经营、虚假宣传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关键期,是保障全区备种质量,预防发生种子质量纠纷的重要举措,对全区农业生产安全用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