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27.01.2016  07:15

陕农业办发〔2015〕155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确保明年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的对象为企业仓库内待销售的玉米杂交种子和水稻杂交种子。抽查的范围是全省玉米杂交种子和水稻杂交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检测项目包括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等六项指标。

二、工作分工

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监督抽查工作,所属的种子管理站(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种子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抽检活动的具体实施、结果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抽查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等质量指标的检测,由各市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稻种子样品的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由抽查单位自行安排。各市在做好省级抽查工作的同时,组织好本级种子质量的抽查工作,确保辖区内种子质量安全。

省种子管理站作为本次抽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统一组织玉米种子品种纯度海南种植鉴定,安排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工作。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配合完成农业部的冬季抽查。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10日前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种子管理站将抽查方案报省种子管理站;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样品扦取工作,同时将扦样单、抽查样品信息汇总、用于品种真实性检测样品及转基因成分检测样品报送省种子管理站;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工作;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工作;2016年4月20日前省种子管理站完成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抽查工作对加强种子市场的源头治理,落实种子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来年生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抽查程序。抽检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抽查规定,认真制定抽查方案,对扦样及检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预案。扦样时应出示抽查通知书、扦样员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情况,做好询问笔录。在扦样、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依法规范操作,确保每个样品的证据链完整准确,抽检工作公平公正、结果准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将从本次抽查的样品中随机抽取部分样品作为农业部抽查样品。

(三)依法加强监管。对不能提供抽查种子的企业,抽检单位要实地查看,查阅经营档案,要求企业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详细询问不能提供种子的原因,本年度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明年种子到货时间、储存地点及销售去向等,同时做好询问笔录。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次涉及的种子批,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防止问题种子下地。对冬春两次抽查中未抽到的品种,下一年度将不再列入我厅品种布局指导意见中。抽查情况也将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考核指标之一。

(四)确保及时报送。各地要严格遵守抽查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抽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签字确认后及时报送省种子管理站。

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反馈,同时抄送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方式:

厅种植业管理处联系人:华承田 电话:029-87332789

省种子管理站联系人:杨娟妮 电话:029-86536960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