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通过三大渠道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05.01.2015  17:11

陕西传 媒网讯(记者 李艳)元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自去年12月15日开始,至今年2月28日结束。为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我省将通过三大渠道严格落实安置政策。

一是不断强化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的关联度,最大限度地满足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需 求。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突出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扩大“订单式”培训范围,推动建立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是积极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 要认真落实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有关政策,确保补助金足额到位、及时发放。按照城乡一体原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可按照相关规定享有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调整等方面优惠政策。

三是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岗位遇有空缺的,首先用于接收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 主导地位的企业,当年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人数应当不高于企业职工总数1%,职工总数不足100人的企业可以隔年安排。新组建和扩建的企业,当 年安排退役士兵人数应不低于新录用人数的5%。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 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此外,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非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自2015年2月份起(个别按规定延期报到的自报到后的下一 月起)、转业士官自部队停供之日起,所在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不低于 本地 城市最低生活水平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