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开展2016年冬季食品安全温暖行动

22.11.2016  18:31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豆制品(包括豆芽和豆腐,下同)生产经营领域、集中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即日起,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0日的冬季食品安全 “温暖”行动。

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是: 一是豆制品生产加工。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法律标准要求检查。 对豆芽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者。 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向县级部门申请或者持有《陕西省豆芽生产经营备案证》,或者是否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是否存在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行为;生产流程是否合理;原辅料购进及成品是否按规定储存运输;销售台账和检验检测记录是否建立等。 对豆腐生产企业单位。 重点检查是否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坚决打击使用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非法物质的行为;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产品包装、储存、运输、检验等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豆制品销售 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1-2014)等法律标准要求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单位是否执行了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产品是否按规定的条件储存;散装食品的“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级要求;经营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等。 三是集中交易市场 。重点检查内容:市场开办者是否设立检验室,是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第三方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农残公示,是否提供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等。销售者环境是否整洁,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是否执行进货查验和销售制度等。(渭南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