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公告

04.11.2014  16:43

                        2014年 第13号

              陕西省2014年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省地质找矿工作,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对陕西省2014年地质勘查基金新开项目27项(以下简称“项目”),以招标方式优选省内国有地勘单位承担勘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设置

本次招标项目,为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拟实施矿业权空白区项目27项,项目概况见附件1。

二、投标者条件

投标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的省内属地化管理和中央驻陕长期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的地勘单位。

投标单位有一定信誉、近年来独立完成过与投标项目性质相同或相近相关专业的勘查工作。

三、勘查工作要求

金属矿产以预查为主适当安排必要的普查;能源矿产以普查为主, 必要时可进行详查。重点支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找深部矿、找盲矿、找新类型矿;采用经济、合理的勘查技术方法,以最少的工作投入达到初步查明成矿地质条件、降低商业性找矿风险的目的。项目工作周期为1个工作年度。

四、工作部署原则

在充分收集勘查区以往勘查成果资料基础上,选择成矿地质条件有利区域。金属矿产项目通过地质测量、物探、化探、槽探、坑探、机械岩芯钻探及采样测试等技术方法,圈定矿化带或矿(化)体,为下一步勘查提供依据,同时做好综合找矿,提高勘查效益;煤矿勘查项目通过控制测量、地质及水文地质填图(含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二维地震、机械岩芯钻探、地球物理测井及采样测试等技术手段,初步查明勘查区煤炭资源赋存状况和资源量,对其经济意义和开发建设可能性做出评价,为下一步勘查及煤矿建设远景规划提供依据。为提高勘查效益,要求做好煤层气勘查及鄂尔多斯盆地南缘 “煤铀兼探”工作。

五、投标文件编制

项目投标文件按附件2格式要求分别编写A、B卷。A卷中不得涉及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否则为废标。

每个独立法人,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的地勘单位投标勘查项目数不得超过4个(其中煤项目不得超过2个)。

六、预算编制依据

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全额出资。经费预算编制原则参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174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试用)等相关地质勘查规范、规定及预算标准进行预算,缺项的参照市场价。经费预算编制格式见附件3。

七、投标书提交

投标文件用纸采用A4纸,其成品尺寸210mm×297mm。附图折叠成A4幅面大小。

投标文件中A卷和B卷分别采用胶装装订成册,封面采用白色封纸。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和页码。编写格式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地勘基金专栏下载。

投标文件A卷(技术方案)一式4份(纸质附图2套、光盘1张),按文本分数分别密封,然后再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装中,并在封包上贴上投标书A卷封面;B卷(资质条件)一式2份、电子文档1套,共同密封,并在封包上贴上投 标书B卷封面;然后再将A卷、B卷共同打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装中,并将投标书封面贴在外层包装的包封上,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每个项目合格投标书不少于3家,2家投标的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勘查单位。

投标单位将密封的投标书派专人于2014年11月18日12时前,送达西安市高新二路12号协同大厦省国土资源资产利用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八、评标费用交纳

在提交标书时,每份标书交纳评标费2000元。

附件: 1.陕西省2014年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招标计划表

      2.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投标书(编写提纲 )

      3.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表式

(联系人:张先生 029-82302282姜先生 029-88386813)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