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做好2018年夏季高温天气城市供水工作

14.06.2018  11:24
  本网讯 为做好全省城市供水工作,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稳定,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高温天气供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城市供水关系到广大城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各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把保障群众生活放在首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确保城市供水质量与数量,保障夏季高温期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稳定。   《通知》强调,一要加强高峰调度,保障用水稳定。各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制定供水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监测维修和管网巡护、检漏工作,确保自来水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密切关注气象变化趋势和各水源地水情变化,加强水厂高峰调度,保障高峰供水工作平稳有序。制定完善城市供水高峰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供水紧张,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急调度城市供水水源,采取措施保证城市居民和重要公共用水,确保社会稳定。二要抓好水质检测,确保用水安全。要对本地区供水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对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检验,确保取水、生产、供应各环节的安全,严格生产、输送过程中的水质检测与监管,防止因水质污染而导致疾病的发生。特别是取用水库为水源水的供水企业,在夏季高温季节,要增加检测频次,保障供水水质质量,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三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二次供水。要加快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引导和鼓励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强化二次供水监管,督促运行维护单位落实设施维护、水质检测等制度,鼓励在二次供水设施上加装浊度、余氯等在线水质检测设备,加强水质监控和信息共享。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立即开展自查,组织对本地区实际供水能力、用水人口等关键数据进行核实。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用户热线,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夏季高温天气发生供水不足、停水断水、安全事故等问题后,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厅城建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