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面启动

11.01.2016  17:36

2016年1月1日,陕西省工商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出《做好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内资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告知书》,进一步明确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限要求、《条例》关于公示即时信息的有关规定、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年报是企业对社会上交的诚信业绩单,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社会信用的过程。企业应当主动、尽早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积累自身信用。

为扎实推进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省工商局提前部署,组织业务培训,深入宣传普及,积极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健全完善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和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建设。该局将于近期召开全省企业登记监管及年报公示工作座谈会,总结2013和2014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部署2015年年报公示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制定改进措施。

省工商局提醒广大企业年报要赶早。未按规定报送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并公示的企业,应当补报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并公示后,再报送2015年度企业年报并公示。2016年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经营许可、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