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在2014年度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考核中荣获全国第一

20.08.2015  09:55

      2014年陕西省环境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机制完善和手段创新,坚持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紧扣“执法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公开、执法效能”四大主题,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为突破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遏制违法行为高发态势,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环发〔2014〕56号),环保部结合日常工作部署及监督检查情况,着重就专项检查、稽查、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文件交办、制度落实等13个方面92个指标进行了全面考核。近日,环保部办公厅通报了2014年度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考核情况,参加考核的32个省级环保部门平均得分90.17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113.09分的成绩,在全国32个省级环保部门中排名第一。

      2015年,我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将紧紧围绕国家和全省环保中心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保部环境监察工作要点。以考核工作为抓手,不断巩固环境监察基础工作。以环境保护大检查为龙头,认真开展好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全面强化污染源环境监察;以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为重点,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以严格队伍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以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稽查为手段,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使用、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使用、提高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率为切入点,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科技化水平。持续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