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震局圆满完成2014年度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 

16.02.2015  09:12
 

  2014年12月中上旬,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度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省上组织4个联合督导检查组,依据《2014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相关《办法》和《指标体系》,对各地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市、县级政府通过明确责任、完善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措施,积极落实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各地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一是各市(区)政府全面落实防震减灾各项措施,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初步实现了防震减灾工作与政府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西安、宝鸡、咸阳三市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各地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强化震情短临跟踪措施,群测群防工作在调整优化中进一步加强。咸阳、宝鸡、西安实现了"一县一个前兆台"。三是震灾预防工作广泛深入。全年完成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76项,一般建设工程备案2576项,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51处、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89所,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区)、示范村、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全省共开展800余项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宝鸡、咸阳、杨凌示范区积极落实活断层两侧10公里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四是地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各市(区)继续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备案工作,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现场工作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完善地震应对措施和物资储备,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实现了常态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更加规范。五是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项目建设成果在城市规划、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方面得到有效应用。

  年度督导检查结果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优秀,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铜川市、榆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良好。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