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少文核总工主持召开2015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会

26.03.2015  20:07

  3月25日上午,核总工樊少文召集厅辐射处和省辐射站、放管中心班子成员,召开2015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会。会议根据厅长王成文在2015年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工作报告,逐条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经讨论研究,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任务:一是按照《陕西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4、5月份掀起核安全文化宣贯活动高潮,并在涉辐单位进行核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和达标推广。二是进一步宣贯和落实《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积极推进辐射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落实,严格新、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和核技术利用活动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各涉辐单位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严格辐射安全监管,坚决按照“强化有效管控”、“经常清理、不留死角”、“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的要求,扭转“重审批、轻监管”行为,做到“清单无遗漏、监督无断层、检查无盲区、执法无失误”,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四是持续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流动放射性作业等薄弱环节的辐射安全监管。五是指导和督促各市局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及办事指南等程序和制度,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六是严肃查处辐射违法行为,对各涉辐单位违法行为铁腕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格问责。七是加大宣传教育及舆情应对工作力度,加大核与辐射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八是对照 “十二五”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加快监管能力建设步伐。九是及早组织开展我省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调研和编制工作。十是要求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熟练的辐射安全监管队伍。

  会议对以上工作细化分解后的37项具体任务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由辐射处、辐射站和放管中心根据自身职能逐项认领,明确责任人、措施要求和完成时限,报厅领导审定后迅速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