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14.12.2017  16:37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切实搞好农机系统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范围

依据省局与市(区)农机系统、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签定的《2017年度目标责任书》和《2017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对地市(区)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考核准备。各被考核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就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对标报告(字数控制在2500以内,可结合PPT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二是按照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年终考核档案。

(二)考察核实。考核组(由各处室抽调一名人员组成)通过查阅被考核单位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对群众反映大、情况复杂或有意见分歧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经研究同意后再进行核查,考核组统一打分。

(三)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召开由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度考核评价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各市(区)农机部门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作2017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

(四)结果评定。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局考核办对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序,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提交局党委研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局办公室和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农机系统负责人、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组织者和实施者的责任,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要求,充分做好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各被考核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以扎实细致的工作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省局考核组的考核。

(三)公正公平,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工作实绩。被考核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自觉接受评议,努力改进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同志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各单位的工作实绩。

四、时间安排

各被考核单位于12月21日前,将2017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对标报告电子版和PPT报省局办公室。

联系人:何城锦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电   话:029-62822205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