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重拳惩治腐败——2014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聚焦主责主业,“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4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党委、纪委扛起“两个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部署任务的落实,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问责监督,坚决惩治腐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落实体制改革要求 聚焦反腐中心任务
全面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省委召开市委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和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分别对各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基层党建和干部任用情况进行点评。省纪委约谈部分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59名领导干部,以及发生重大问题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问责。追究主体责任403人,追究监督责任184人。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按照中央纪委部署,积极开展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到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同一文号、同一文书、同一时间向省委和中央纪委同时报告。对各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深入推进“三转”,省纪委将牵头议事协调机构由69个精简为10个。省纪委机关实施了两轮内设机构调整,调整后共有17个内设机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7个,办案机构和人数均占60%以上。各市纪委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调整后各市的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1个增加到51个,承担监督执纪的人数达60%以上。
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腐败
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分子,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4891件(次),同比增长9.3%;线索处置,其中初核16695件,立案9678件,结案95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59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350人。移送司法机关343人。严肃查处了西安市委常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杨殿钟严重违纪违法案,省有色集团总经理汪汉臣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严肃查处7名正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财经、组织人事等纪律案。各设区市相继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坚持实行“办案工作考评考核制度”,对没有自办案件、考核结果靠后的,约谈纪委主要负责人。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推动八项规定落实
铁面执纪,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75起,同比上升272.3%;处理1235人,同比上升225%;党政纪处分748人、同比上升367.5%。坚持不懈,狠抓关键时间节点,实施专项整治。节假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专项治理,对15名在职厅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追究问责,核查发现违规出国(境)人员446人,涉及金额952.4万元。开展“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违规支出问题专项治理,核查处理问题352个,对省级部门所属56个事业单位590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开展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新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全省腾退办公用房1952间、4.5万平方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7.7万平方米。在全省组织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各部门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力度,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纠正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常态有效运行。
围绕“四个着力” 锻造巡视利剑
突出发现问题,将“四个着力”细化为具体项目和检查重点,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违规选拔使用干部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全年共对24个地区、单位开展巡视,对去年巡视的17个地区、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巡视回访。发现线索231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26人、处级干部103人,已立案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诫勉谈话15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对巡视工作的各项要求,将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情况增加为巡视内容,把所有市(县、区)、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省属国企等纳入巡视范围。加强巡视机构建设,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实行巡视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签收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销号制度和移交督办制,对第一轮巡视的18个县(市、区)的整改情况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严管理领导干部 加强监督制约
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刚性约束,坚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廉政文化三秦行”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在全省巡演廉政文艺节目120场,现场观众30多万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推行了“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制度”、“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制度”。对基层干部监督不断加强,坚持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基层便民服务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
强化内部管理 打造过硬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要求干部,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新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从严监督干部,省纪委向委厅班子成员提出不参加婚丧嫁娶活动等5项纪律要求,向委厅机关干部提出不得接受公款宴请等6条禁令,对办案人员提出了“四个严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坚持有信必核,严肃处理了41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维护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杨江伟 董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