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方案落实情况

22.12.2014  08:49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249号,文件精神,省知识产权局根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进行认真核对,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人员岗位相对稳定,不断提高人员专业水平。加强专职人员工作交流、业务帮带,确保人员变动不影响工作开展。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具体细致的流程规范工作的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内部资料、材料报送等不涉及公共服务的文件不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全部主动公开。截止2014年12月17日,主动公开信息510条。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从拟稿、核稿、审签、发文层层做好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发文时同步进行公开,确保主动公开信息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延期公开做好报备工作。要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加强舆情风险评估,考虑同步解读。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对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板块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对空链接、死栏目进行了有效清理。不断充实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重点做好人事、财务、规划等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栏目布局更加趋于人性化和合理化,页面展示功能简约美观,栏目分类更清新,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水平。探索新媒体应用,目前开办陕西知识产权政务微博四个,开发面向智能手机移动客户端APP,建设陕西知识产权门户网站3G版,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二、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省知识产权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项,已经依法进行了公开,并主动公开行政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

  三、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大财政性资金公开力度,提高社会公共资金公开透明度。按照省级财政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机关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4年3月公布“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四、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机关、下属单位的重大项目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流标公告等及更改事项、采购信息等。

  五、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目前,省知识产权局不涉及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就业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内容。对于省知识产权局所开展的一些课题、项目已经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开发布。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目前,省知识产权局不涉及环境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在信用信息公开方面,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所掌握的专利代理机构方面的信息,已经进行了公开。主要公开的代理机构的资质信息、人员信息,今后将进一步公开奖惩信息。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

  目前,省知识产权局已经明确专人负责,依法办理公开申请等方面的情况;制定了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的流程;建立本部门、本系统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会商机制,对已经办理的情况进行归档管理;目前,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省知识产权局已经建立了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于4月16日举办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积极督促省知识产权局下属事业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省知识产权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文件的审批中确定是否公开,要明确公开属性,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及时更新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目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