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2.09.2014  18:28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主题,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主线,依据《陕西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和方式

(一)回顾总结我省十年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情况,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在网站等常规性宣传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一些典型经验,组织中、省有关新闻媒体作深度宣传报道。

(二)积极宣传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陕西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绩,组织在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挖掘一些典型经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

(三)结合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宣传依法行政示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中、省有关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选取1-2个新闻媒体进行专版宣传,进一步提升示范效用。

(四)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省政府规章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条文解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其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五)大力宣传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强对有推广意义的监督案件的宣传,带动和提升整体执法水平。在加强网络宣传的同时,选取1-2个优秀执法单位,组织部分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对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政府法律事务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选取2-3个典型案例或经验,在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和省内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

(七)对全省各级法制机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信息报送制度。各市县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都要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宣传信息的编辑和报送工作,信息要形式多样、短小精悍、言之有物。省政府法制办宣传信息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坚持法制宣传信息通报表彰制度。对各市县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报送的法制宣传信息情况进行登记,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底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排名,评选出先进市3个、先进县10个、先进省政府部门3-5个,并进行通报表彰。

(三)加强与《法制日报》、人民网、陕西省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华商报》、《西安晚报》等中、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各市县、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特点和成效。

(四)发挥好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和《陕西政府法制》平台,增强反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对各市县、各部门重要的信息,推荐在国务院法制信息网和省政府门户网上刊载。对典型经验组织在中、省一些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级法制机构要以依法行政纳入我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契机,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积极扩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二)大力弘扬依法行政的主旋律,正确把握正面宣传引导为主与舆论监督的关系,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统一宣传口径,宣传稿件要经领导严格审核把关。

(三)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关注,本地区、本部门出现涉及法制工作的网络舆情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或部门报告,做好跟踪、研判,提出对策,及时回应,引导舆论。事态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法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