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法官镇连续8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12.2014  03:05

山阳县法官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建设,坚守农村阵地管理,健全路面管控机制,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始终把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抓在手中不放松,采用各种形式,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12月4日,山阳县法官镇被商洛市政府命名为交通安全示范镇,成为市政府命名的第一个交通安全示范镇。

法官镇建立起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对辖区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各幼儿园相继开设了交通安全特色课程,形成了“小手拉大手”的良性互动交通安全宣传的氛围,全镇17所中小学校,建立了宣传教育活动室,开设了交通安全教育课,开展了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镇11个行政村设交通安全宣传栏22个,在村口、学校门口、主要村庄路段施划振荡减速带46处,行车让行标志16块,人行道线8处,在道路弯道处施划“慢、鸣号喇叭,左、右转弯”标志316个,刷写宣传漫画26幅,墙体标语26条1500平方米,施划道路中心线1.96万米,设置宣传提示牌66面,发放小黄帽1000顶,发放小交警服装31套。多元化的交安宣传格局,夯实了宣传工作责任,提升了宣传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改变了原有的管理方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交通事故各项指数稳中有降,8年来法官镇辖区未发生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自发性明显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交通管理法规的知晓率明显提升,农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山阳的“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和谐。(李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