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财政筹集大气污染治理资金6.5亿元比上年增长30%

29.04.2015  20:25

2015年,省财政围绕《陕西省“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继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投入,筹集各类环保资金6.5亿元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较上年大气污染治理资金5亿元增长了30%。今年,省财政计划从拓展燃煤锅炉奖励范围、调整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政策、支持燃煤企业超净排放、加大空气自动监控监测建设和实施第三方运营等五个方面入手,力争实现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拓展燃煤锅炉拆改奖励范围。 为进一步调动陕南陕北各市政府燃煤锅炉拆改的积极性,省财政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将燃煤锅炉拆改奖励范围从关中地区拓展至陕南陕北地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拆除早、补助多”的原则,从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陕南陕北地区各市政府燃煤锅炉拆改按照2-5万元不等的标准给予奖励,以加快各市燃煤锅炉拆除工作步伐,逐步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

调整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政策。 针对我省“黄标车”淘汰任务量大,补贴范围小等问题。2015年,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将非营运“黄标车”纳入淘汰补贴范围,同时适当提高省对市的补贴比例,延长补贴年限,不断加大淘汰“黄标车”补贴力度,确保我省“黄标车”淘汰任务按期完成。

支持燃煤企业超净排放。 根据我省制定的《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中地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一律实施超净排放改造。为提高企业环保改造积极性,鼓励燃煤电厂实施超净排放,省财政将按照10万元/千瓦的补贴标准,对我省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上现役火电机组给予超净排放补贴,以推进关中地区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2015年,省级将建立陕西省大气污染物研究实验室及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支持我省11个设区市的空气自动监测质控及系统实验室建设,并对部分市、县级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进行更新,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第三方运行购买服务。 在2014年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行调研的基础上,2015年,我省将逐步推行污染源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制度,将空气质量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委托给依法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资质证书的社会化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操作、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省财政通过购买运行数据的方式给予第三方运行机构运行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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