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全面完成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考核任务

21.12.2015  12:35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GB 3095-2012)评价,截至2015年12月17日,阎良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3天,其中优级天数为23天,良好天数为210天。1至11月份,全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相比各项指数全面下降。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及治污减霾补充任务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52号)要求,阎良区2015年全年优良天数需要达到233天及以上,按照该目标考核要求,阎良区已提前14天完成目标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