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普通高中招生取消择校生

08.04.2015  08:27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即将开始。为深化我省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行为,4月7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市级教育部门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2015年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县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分配到薄弱初中的计划不得再设置附加条件,确保如数落实,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需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审批并备案。在我省初中学校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省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人数要严格控制,招生条件和办法由各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制定,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考试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可实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保送学生信息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记者:郭妍)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