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推动我省高校排球运动发展,提高竞技水平,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的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比赛定于2014年11月5日至14日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现将《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院校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程磊 电话:029—85408759 1357292908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交通大学
三、比赛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4日
四、比赛地点:西安交通大学篮排球训练馆(兴庆校区)
五、参赛单位:陕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独立院校、民办高校。每校限报男、女各一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男、女队)。
六、比赛分组:
1.甲组:本科院校、专科及高职高专院校组。
2.乙组:高水平队及体育院系组。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资格及分组
1.甲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未享受加、降分政策并拥有参赛院校学籍的在校本科、专科、研究生;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7周岁(按1月1日界定)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除外)。
2.乙组: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招生及享受任何体育、艺术类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二)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7至25周岁(按1月1日界定)。运动员入所代表参赛的大学时年龄为17至20周岁(按1月1日界定)。
(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
(五)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六)大学生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①填写注册信息表( www.sxxsty.com “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填写),②球队穿带有号码比赛服装合影照(合影照名为学校名),③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email protected](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全称),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八、参赛及报名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各组比赛,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12名,工作人员1名(全队不得超过16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2日。
请于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17:00时以前,将电子版报名单发至 [email protected](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 、 [email protected]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群体办邮箱)
(三)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服装号码等所有信息须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2.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
5.校医院的体检证明(加盖校医院公章)。
请将5份材料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一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联系人:朱雪宇(13279351663) 黄 霞
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
邮政编码:710049
(四)联席技术会议(裁判长、领队、教练员会)
时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16:0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同时交纳报名费、保证金,参赛队须提交所需材料及保险单据。未缴款单位取消参赛资格,未参加联席技术会议的学校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五)各个参赛队参加联席会议时,需交纳报名费1500(现金),保证金1000元(现金)。无违纪发生,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由各学校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报到时,必须向预赛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的单位须在比赛当地保险公司自行办理,否则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7》。
(二)甲、乙组分别编排比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三)比赛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分组以上届比赛成绩为准进行蛇形排列,上届比赛无名次者,抽签决定分组位置;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各组别的参赛队伍为6队或6队以下时,比赛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
(四)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A(总得分数)/B(总失分数)=Z值
3.如两队Z值相同,则计算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4.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五)各队应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号码必须明显,自由人服装应与本队比赛服装有明显区别。
十、资格审查与参赛纪律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电话:029—85408759
联系人:程 磊 13572929080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存在问题,且证据确凿,将立即取消当事人参赛资格,不得更换,全队少于6人时,按规则规定不得参赛。
(六)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除扣保证金外,还将在全省院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停止该校参加本届和下一届比赛的资格,并在年底全省高校“阳光体育”评估中扣分。
(七)在联赛结束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纪念品,并通报全省高校,处罚该队停止参加下两届联赛。
十一、竟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聘请,报主办单位审定。
十二、临场技术统计
(一)主办单位负责提供临场技术统计软件,并派专人现场指导。
(二)承办院校负责在每个赛场提供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一台、UPS备用电源一台、打印机一台,直拨电话一门。
(三)承办院校负责组织派选熟练电脑操作的志愿者4名协助临场技术统计工作。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男子(女子)甲组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时减一录取;乙组按成绩排定名次,并给予奖励。获奖证书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优秀运动队、按报名数的20%评选;
优秀运动员按各队人数的10%评选;
优秀教练员按报名队的20%评选;
优秀裁判员按总人数的20%评选。
十四、其它
(一)各院校参赛费用一律自理。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主页http://www.sxxsty.com的通知公告。
附件: 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