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全面完成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07.06.2016  23:21

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和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麟游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机制,促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 在县政府领导下,县财政局统一组织、安排部署全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县镇各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公开内容。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主要涵盖三方面内容:部门概况包括部门(单位)性质、基层预算单位组成、经费管理方式等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年度工作任务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包括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的用途;项目安排的具体情况;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公开表格包括部门收支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三是明确公开时间。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2016年,全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应在人大审查通过后20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县镇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应在各部门收到部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截止目前,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64个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均按时限要求在麟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各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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