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转型暴走 宜疏不宜堵

22.09.2014  19:22
        广场舞大妈“转行”,徐州每晚万人暴走  不过,队伍经常走上机动车道,警方专门设置警务服务站,提醒遵守交通法规。(7月10日《现代快报》)

        建筑噪音、广场音乐、广告喇叭等扰民之声,成为城市发展的一个头痛问题,令众多声音污染受害者不满。许多城市纷纷出台地方法规予以规范,应该说这是一件好事。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总会不断有各种各样新类型民生或社会问题出现,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这才是正道,原则应是公平、公正、依法、便民。

        不让跳广场舞,大妈们便迅速转型改“暴走”了。在徐州等一些城市,着装统一,步伐整齐,伴随着激昂音乐的大步走非常流行,暴走族们每天活动的宏大场面足以惊呆任何一个外地人。景区周边道路被“占领”,机动车道被占用,正常交通秩序被干扰,这些又带来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不少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对暴走进行管理,像规范广场舞一样,对暴走进行管束,这也是一种合理诉求。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看,许多事情,有利有弊,趋利避害,便是管理之道。广场舞和暴走都是改革开放社会大发展进程中的新鲜事,对于众多大妈大叔们来说,这是一种锻炼身体寻求生命长度的正常需要,合情合理,这样的公民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权利和自由应当肯定,而促使其走上法治轨道,则是城市管理和执法者的责任了。

        像小摊小贩一样,一味地取缔,一味地限制,一味地打压,都不是好办法。文明社会,应当让每一个屌丝和平民都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下去,并保障每一位公民正当权利和自由的合法行使。这是现代社会管理的一个新课题,值得我们的执政执法者认真研究。

        否则,就会面临难堪的窘境。为人民服务,走群众路线的核心在于让人民满意,其难点在于要让每一个利益群体满足其正当需求。成百上千人跳舞,万人暴走,多人聚集,其目的只在寻找一块让身体和心灵歇息、停泊、修炼、坚强的地方。蜜蜂寻花,大妈健身,自然之道,情同一理。偌大的城市,找一块休闲锻炼的最佳场所,挺不容易。我们不能随便自私地指责那些让自身正能量得以释放的人们。

        广场舞、暴走团、驴友队,都是一种趋向美好的体育风景。如何让这些有组织的群体合法地开展活动,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广场舞大妈们转型暴走,这是一种无奈,我们不能让她们的“变奏”更加无奈。中老年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群体,子女成家立业,儿孙上学打工,各忙各事,生活奔向小康,前途无限美好,幸福四处洋溢,旺盛精力需宣泄,健康人间多欢乐,人生幸事不可堵,导之以法最谐和。组织暴走、喊口号、播放音乐,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和安全为准则,必须遵守相关民事、交通、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能从时间上、地点上、安全上、服务上,更多一些人性化法制化的管理措施,我们的城市和乡村将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