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板背面藏毒 男子获刑8年多

26.06.2017  04:52
核心提示: 30岁的李某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上有父母,下有1岁幼儿。本该三十而立的他,还未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就沾染上了毒品。6月22日上午,西安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想起父母和孩子,李某悔恨不已。

本报讯(记者谢斌) 30岁的李某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上有父母,下有1岁幼儿。本该三十而立的他,还未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就沾染上了毒品。6月22日上午,西安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想起父母和孩子,李某悔恨不已。 

碑林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公安民警根据群众线索举报,来到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一公寓酒店B座15025室,将被告人李某现场抓获,从房间床头板的背后查获一大包白色塑料袋物品,内装白色透明自封袋包装的白色晶状物品5包。李某当场承认,被查获的白色晶状物品是他本人所有。经鉴定,5包晶状物品共计净重236.92克,从中均检出毒品甲基苯丙胺。

据他供述,这些毒品是他从东三爻村一个“湖北人”手中花了2.3万元购买的,主要用于自己吸食。为掩人耳目,他用塑料袋和胶带纸,将所有毒品粘贴在床头板背后。民警找上门前,他刚刚和几个朋友一起吸食过毒品。法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理该案。针对被告人李某的罪行轻重、认罪认罚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