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30.01.2019  18:50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1月30日12时至17时,我市空气质量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1月30日15时会商认为:1月31日至2月3日,全省大部地区受频繁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好转。预计,1月31日至2月2日,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处于良至轻度污染水平。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8号)要求,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信息,于2019年1月31日00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请任务涉及的单位于2019年2月2日12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总结(纸质传真及电子版)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总结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在应急工作上的任务部署、督导检查、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成效评估等各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均需附图片),要做到图文并茂。同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污染形势变化,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管控力度,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好春节期间空气质量。

联系人:彭旭宁               电   话:8678304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86783042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