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与陕西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

10.04.2019  20:32

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

共建应急管理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4月10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与陕西省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共建应急管理与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双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在数据共享、信息服务、应急响应、基层共建、科普宣传以及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等六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提升陕西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白凡、省气象局副局长罗慧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加强应急管理数据共享力度,逐步实现全省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气象卫星图像数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以及各类灾害监测数据、灾情信息和灾害风险信息等的充分共享共用;建立便捷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明确信息服务内容,面向全省和重点地区、重大活动、重特大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需求,提供相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和产品;建立风险监测预警联动会商机制和平台,共同研判风险形势,并在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中开展更加紧密的应急响应联动合作。同时,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不仅如此,双方将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与气象部门加强合作,共建基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进区县、镇办及村组等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和气象信息员的多员合一,建立灾害监测设施、预警传播渠道、服务站的共建共享共用机制,联合开展基层防灾减灾队伍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科普作品协同创作,共享双方科普平台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促进双方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共同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建设,将其纳入全省应急指挥平台以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将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省应急管理厅等相关部门实时显示和应用,为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时间响应、集中统一指挥、第一时间处置提供信息服务。

白凡表示,气象因素贯穿于自然灾害防治的全过程,及时精准的气象服务对高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保障与支撑作用。省应急管理厅将按照协议内容全面支持省气象局各项工作。希望双方通过合作将进一步在自然灾害的源头上进行把关,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气象服务和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罗慧表示,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合作的良好开端,是讲政治、顾大局、建机制的重要举措。今年气候年景偏差,旱涝并重,极端事件频发,因此双方各项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双方持续强化沟通协调,共同提高应急减灾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应急管理相关系统能力建设,有力推动双方合作落到实处,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和应急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合作典范,全力为建国70周年做好服务保障。

期间,白凡一行对省气象台、气候中心气象服务中心、农业遥感与经济作物台、人影办进行参观调研。

责任编辑:唐宇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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