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一企业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被罚款千元

28.10.2014  19:31

    西部网榆林讯 近日,府谷县一家企业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府谷县国税局依法查处,涉事企业补缴相应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罚款千元。

    据了解,涉事企业为府谷县东山电石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12年12月从二道贩子手中购买了一批树脂,当时以现金结算。在2013年2月份,二道贩子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该公司。

    经府谷县国税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二道贩子所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辽宁某公司的。辽宁省阜新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认定此发票是在无货物交易情况下虚开的。

    府谷县国家税务局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认定东山电石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日,府谷县国家税务局对此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涉事公司应补缴所抵扣税款1304.21元,加收相应滞纳金,并处以1倍罚款1304.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