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一教师踢伤四年级学生 被行政处分

10.05.2015  18:46

3月26日,延安市宝塔区麻洞川乡中心小学教师康某将学生余某踢伤。事发后,学校和康某及时对余某送医治疗和心理疏导。目前,余某伤势恢复良好,康某被行政处分,教育部门也拟对学校和康某进行处理。

据调查,3月25日晚自习课后,该校四年级学生余某打了五年级学生李某。李某向班主任康某报告,康某查看发现其并无大恙,让其回宿舍休息。

26日早上,康某找余某了解打李某的原因。由于多次叫不来余某,康某通过其他学生将其找到,反复问其冲突原因,余某不予回答。康某认为余某态度不端正,向余某屁股踢了三脚,并对余某进行了口头教育。

26日晚自习后,康某在检查学生宿舍时,再次对余某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发现余某左臂轻微肿胀,当即与家长联系并送医院,诊断为左臂肘关节轻微骨折,采取了 治疗措施。随后家长将余某带回家中休养。一周后,康某陪同余某进行复查,检查发现伤势恢复较好。三周后在医院拆除石膏,经拍片检查,伤势恢复良好。家长提 出余某住院观察休养并住院持续至今。其间,学校领导、余某的班主任及康某多次看望。康某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及生活费用,学校也派出教师对余某治疗期间拉下的 课程进行补课。

5月8日,余某的父亲对华商记者表示,孩子早上被老师踢了,晚上才通知家长,当时很气愤。孩子治疗期间,康某积极配合,家长可以原谅他,希望学校能对孩子 的后续治疗及时作出处理。康某表示,作为执教十多年的教师,事发时过于冲动,伤害了孩子,感到十分懊悔,当晚主动对余某心理疏导,现在愿意积极配合治疗。

麻洞川乡中心小学杜校长表示,学校已对康某作出行政处分并进行诫勉谈话,其两年内不能评优、晋升职称。并要求学校教师们以此为戒。延安市宝塔区教育局也多次督促该校妥善处理此事,待事后拟对学校和教师进行处理。

记者 董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