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中院:依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传承弘扬优良司法传统

09.01.2015  14:05
        陕西法院网讯    1月7日上午,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务部主任杨志和等一行七人来到延安中院调研座谈,就充分利用发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协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相关事宜。以期依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传承弘扬优良司法传统。

        杨志和主任在座谈中提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建成和开馆以来,接待了全国各地大批的参观学习者,为弘扬边区优良司法文化和优良司法作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作风教育、廉政教育具有较高的学习借鉴价值,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从2015年开始,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全面纳入教学实践点,充分利用其丰富的司法历史资料和红色革命旧址资源,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生动的现场体验式教学和革命传统教育。希望延安中院给予支持和配合,并邀请冯迎春院长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授课,将边区司法传统与当代司法工作的发展趋向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给广大学员进行法治教育。

        延安中院政治部主任罗致对杨志和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简要介绍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及其筹建和发展情况。同时提出三方面的建议,一是延安中院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共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各自的优势,发挥新时期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的价值和作用,使边区高等法院优良司法传统绽放出新的时代光芒。二是紧紧抓住时代发展的历史机遇做好法治教育。双方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利用边区高等法院的红色资源和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平台,在大力培育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方面下功夫、做文章。三是要充分发挥延安中院法治资源改进教学方式和效果。延安中院既拥有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宝贵的历史资源,又有一批具有一定法学理论水平、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官,希望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能够利用延安中院的人力资源,发扬传统法治文化,关注当代司法实践,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共同为推进法治中国战略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