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证处与延安大学政法学院签署基地共建协议

29.07.2015  13:02

7月23日,延安市公证处与延安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公证员培训基地签约仪式在延安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会议室举行。

签订协议前,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的情况。延安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梁云鹏就法学专业建设和发展方面作了简介。延安市公证处主任周晓燕介绍了延安市公证处的基本情况,并围绕公证的作用和意义,公证机构主要业务,单位文化建设,校地共建目的等进行了说明。延安市公证处副主任王金萍全文宣读了共建协议,双方代表均表示,将严格执行协议规定,并积极扩展合作领域。张文生院长和周晓燕主任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并为基地授牌。

延安市司法局局长雷霄在讲话中肯定了此次合作共建活动,他要求,要以此次共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工作做大做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开放的心态,发挥各自优势,互通有无,实习、培训都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教学相彰,带动全市公证行业发展。公证处要依托政法学院师资力量,把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做大做强、做出特色,由此及彼,逐步辐射,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延安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院长张文生对延安市司法局、延安市公证处为法学专业学生设立实践教学基地、搭建共建平台表示由衷的谢意,并对落实协议内容,搞好培训工作做了表态,他表示,要充分利用学院红色教学资源优势,通过宣讲党的历史、延安精神等全面提升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公证队伍的业务发展需要,针对性地进行课程设计,严选教师,注重法律思维、法治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尽量使用案例教学,保证培训质量;精心组织,成立学院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为培训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通过《延安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与延安市公证处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公证员培训基地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延安大学政治与法学学院与延安市公证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和“公证员培训基地”正式建成,双方将以此为起点,加强学术与实践交流,积极推进合作多样化,实现行知合一资源共享,探索高校与公证机构联合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模式,为构建法治延安做出积极的贡献。(封建鹏)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